芦山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司法协议予以确认。
典型案例二:
直面执行难点
妥善解决系列纠纷案
吴某等67人于2017年2月16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回劳动报酬 ,年专涉案的项执行行三被告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 。
荥经县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24日至8月24日期间分别对9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 ,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直至所欠劳动报酬支付完毕的执行方案 。
判决生效后,荥经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多方协调沟通 ,在春节前将第一期执行款51.57万元分别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 ,顺利执结该批系列案件 。后又自行撤回上诉 。办实事”,原告经多次追索无果 ,被执行人雍某无可供执行财产,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被告公司不服判决,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9人劳务报酬及诉讼费共计39万余元 。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百米”。申请执行人向芦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及时兑付了上述9案涉及21名农民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其电费收入已全部向金融机构质押。被告公司与原告进行工资结算 ,将相关工程款执行到位 ,为更好为人民群众“解难题 、后又诉至法院 。
最终,同时,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 :由涉案三被告分别按法院调解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金额向原告予以支付。后来,吴某等67人申请执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得以妥善解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在被告公司承建的工地务工,荥经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1月9日先后依法受理该批执行案件,
面对执行难点 ,
至此 ,芦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3月29日开庭组织双方调解。报告财产令;还先后向案件第三方发出了9份执行裁定书和9份协助执行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