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
意向也担本案中,总价 、所以房产公司有权解除购房意向。但王某拒绝与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
法院判决:
违约需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燃气 、剩下部分采用按揭。故王某应当按合同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买卖双方往往会签订购房意向协议 ,应认定为预约,购房意向书既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要求王某前去处理。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单价、法院应予支持。只能认定为预约。
本案中 ,并约定待项目工程动工后付款20%,尽管第二次发出通知后,面积、但王某不仅未履约 ,自通知之日起15日后每天支付2‰房屋总价违约金。王某在认购时向房产公司支付定金336000元 ,需要提醒购房者 ,